闲谈我保住了一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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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我保住了一条胳膊

从上周五开始,我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一下自己是否还活着,胳膊的红肿有没有好,然后爬起来喝药,一天四次。我现在终于可以很潇洒地说出这件事,因为今天复诊的时候,医生说恢复得不错,可能再过一周就完全好了。

事情的起因是两周前我去打疫苗,大概跟喝水呛死一样的概率,不幸感染了细菌,患上某种听起来有点搞笑的炎症。此时我的胳膊完全抬不起来,肌肉肿得像充水的气球,也像松软的蛋糕,摸起来烫得可以煎鸡蛋。我想起一周之前在赛马场上赌马,八场,每一场我赌的马都落在后面,如果把患病的概率用在赌博上,我现在大概能成百万富翁吧,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使我明白,所谓幸运不是生活中有什么好事发生,无事便是幸运了。

我不得不去看医生,但是我的家庭医生当天没有时间,于是安排给急诊,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事态严重,第一反应是急诊会不会花很多钱,查了一番发现此急诊(Urgent Care)非彼急诊(Emergency Room),"看病穷三代,急诊毁一生"说的是后者。到了诊所,经过两个医生的检查,开了十天的药。护士小哥说,这个药可能对胃有刺激,你吃之前可以吃点零食,我小脑袋瓜里想的全是可以吃零食,一定遵医嘱。

但一个悲观主义者,是不可能轻易给自己快乐的。我睡前拿着手机看了会儿书,我先生问我在看什么?我说看书,如果我明天死了,我希望最后是在看书。可能是我没有假装出开玩笑的语气,搞得气氛有点悲伤了,我们都不说话,也没有任何良好的预后,我甚至都不相信我的免疫细胞能够尽到它应有的责任,甚至不相信人类的坚强。我觉得生命是如此脆弱,只是一个针眼就可能感染细菌,如果是活在青霉素还没发明出来的时代,多少人会因此而早夭。

前几天我都没有信心去网上查这个病症,只知道严重了会截肢,也会死亡,在2010年,全球有两万七千人因此丧生。但与这些不幸相比,我觉得我的症状在里面算轻的,我的脑子还清醒,没有发烧,也没有向胸口扩散。吃了四五天药,胳膊上的肿才渐渐减轻,也只是偶尔才发烫。有人说80%的人会忘记按时吃药,开始的时候我感觉我肯定不会忘,但随着病症好转,我对喝药的时间也不再那么注意,虽说没有忘记吃药,但也会把饭前的药安排在饭后。想起《卢旺达饭店》里男主说,人们看了那些屠杀的镜头,然后继续吃大餐。有时候无怪于人对灾难的漠视,只是人性使然。即使经历了一些痛苦的人在以后都能够忘记当时的痛,更何况没有经历过的人。

我已经渐渐从最初无望的感觉中走出来,甚至觉得当初每天早上醒来充满无限希望和无限惶恐的样子有些滑稽。在有好转后,我有些在意皮肤会不会不能恢复原来的样子,但只有在不确定的时候才会在意,当一件事确定了就只能够接受它,命运教给人审时度势。已经双目失明的博尔赫斯,和长期被病魔缠绕的普鲁斯特也教会我坚强。

最后一个大大的声明

我已经好了,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亲朋好友不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