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喜欢灵魂追求完美的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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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喜欢灵魂追求完美的男人吗

翻译过乔伊斯《芬尼根的守灵夜》的戴从容老师在她的一本书里说:“我曾问过很多学生是否喜欢穆利根,他们大多回答喜欢,因为他快乐、幽默、毫不计较。”

穆利根是《尤利西斯》的开场人物,我差点以为他是主角,其实是主角斯蒂芬的好友,穆利根给斯蒂芬起绰号"金赤",意为"刀锋",原本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然而穆利根过早展现了他"墙头草"的特性,当他意识到代表英国的海恩斯的强大,旋即变成抛弃母亲爱尔兰的人,在第一章中穆利根利落地折起剃胡刀,就很符合他的性格,利落地斩去一切。

从他的种种作为来看,穆利根都是个"小人",很难相信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穆利根。壮鹿是穆利根的绰号,有高高兴兴、蹦蹦跳跳的意思,但因为他快乐、幽默、玩世不恭而喜欢他,忽略了墙头草、狡黠、恶意,确实让我感到意外。

然而喜不喜欢是价值判断,我个人好像喜欢斯蒂芬更多,不仅仅因为他的原型是乔伊斯本人。

斯蒂芬是大部分属于纯精神性的人,虽然他有时手头拮据,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也会因为对母亲的悔恨,显得过于懦弱,他的精神世界却是所有人物中最为丰富、最为纯粹的。戴从容老师说:斯蒂芬的问题,并不是他缺少"灵魂",而是他的"灵魂"太追求完美,无法向现实妥协。

这样的人难道不招文青喜欢了么?

戴老师的这本书叫《乔伊斯、萨伊德和流散知识分子》,是她出版于2012年的一本论文集,集合了她在这个领域近20年的研究总结。我只读完了乔伊斯的部分,《尤利西斯》的内容历历在目,很多观点跟我读文本时的感觉很像,只是我的感觉没那么精准,老师讲得更到位,也让我了解到一些以前未曾了解的内容。其后萨伊德等部分,因为不熟悉,决定先放一放,没有知识基础读下去,不仅理解起来困难,也不容易跟已有的想法产生碰撞。

1902年,爱尔兰的两位文学大师乔伊斯和叶芝相遇,那时候乔伊斯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文学青年,叶芝拿出了自己当时最新也是最得意的理论,认为民间文学比艺术家所追求的纯美文学更有生命力。那时的乔伊斯信奉的是易卜生的群氓思想,认为民众不过是一群冒昧、冲动的"乌合之众"。

其实爱尔兰的民间文化极为丰富,尤其能体现民间口头文化的场所是爱尔兰的酒吧,都柏林人在饮酒时饶舌善辩、口若悬河。乔伊斯的父亲约翰·乔伊斯就是一名酒吧娱乐高手,说学逗唱无一不通。——乔伊斯的父亲也作为斯蒂芬的父亲出现在《尤利西斯》中,是个不顾家庭的酒鬼。据艾尔曼记载,有一次约翰·乔伊斯喝醉酒回来,乔伊斯痛打了父亲,并且差点把他打死。作者说这也是乔伊斯对这种酒吧文化反感的原因,但一方面他又继承了父亲身上的这种喜剧天分。

后来乔伊斯遇到妻子诺拉,诺拉使乔伊斯获得现实感,流亡欧洲的生活使乔伊斯重新审视和评价爱尔兰文化。乔伊斯在后期的小说中容纳了很多过去排斥的东西,才有了《尤利西斯》当中的语言游戏。

作者对乔伊斯文学发展脉络的厘清,让我站在一条线上看待乔伊斯,而不仅仅是《尤利西斯》这个点,使我有兴趣想去读乔伊斯的其他作品。乔伊斯不是生来就是写出《尤利西斯》的乔伊斯,他也突破了曾经的自己,有创新、有超越,也有与过去自己的和解。

我也同意作者的一个观点"对叙述客观性的追求其实在深层还包含着一种不同于古典美学的真实观,一种把生活如同原样来接受和表现的真实观。这种真实观走向消极的一面,就是卡夫卡式的认为人无力改变生活的悲观主义,但这种真实观在现代文学中还有另一个没有得到足够关注的取向,那就是乔伊斯的传记作者艾尔曼指出的,乔伊斯知道生活平淡无奇,但是他拥抱这种平淡无奇。"卡夫卡已经是向前迈进了一步,乔伊斯则在这种最真实的生活之上更为生活化。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当中没有谁是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们放屁、意淫、吃烤腰子、偷情,这些东西被乔伊斯写得津津有味。卡夫卡的作品让我意识到他笔下的人物是我们自己,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让我意识到他笔下的人物是我们自己的阴暗面。

即便是"灵魂"追求完美的斯蒂芬,也有不堪,也有单薄,这感觉正如书中所说乔伊斯意识到的"斯蒂芬的形象缺少变化",于是他放弃了继续以斯蒂芬为主人公的设想,把布卢姆这个更具包容性,性格也更丰富的人当作主人公。

所以问我斯蒂芬和穆利根更喜欢谁?我会回答说"斯蒂芬"。

如果问我《尤利西斯》中喜欢哪个人物,我会说是布卢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