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霍桑的读者千万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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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霍桑的读者千万别点

读完霍桑《红字》的主要感受,可以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虚伪、做作,一种让人脊背发凉的恶心。

突然觉得给《小妇人》一星有点严苛了,那本书里剔除(对我来说)思想糟粕的部分,其他还有温情在,几个姐妹间的情感真挚,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它所倡导的是真善美,但在《红字》里没有什么真善美的东西,看到的全是假恶丑。可能作者独辟蹊径就是这种写法,但确实没有带给我愉悦、更深层次的思考以及现实的意义。

最开始看的译本,有点像书摊上随手翻开的三流盗版书,后来换了姚乃强的译本,能看下去了,明显觉得文字之间结构好一些,拾起来不少东西,不像之前那本更不像"名著"。但因为换译本的关系,这本书的前言就被我略去了,听说前言里写了《红字》的出版轶事,原本霍桑想把它写成短篇,书商觉得长篇好卖,于是就成了一本14万字的长篇小说。

我为什么提这件事呢?因为觉得它就适合写成一个短篇。

如果还没看过《红字》的人,推荐只看网上的内容简介,那个清爽的版本比起书里的长篇累牍好上许多,更重要的是,对于一般读者来说,看完这本书,你不会比内容简介里所获得的东西更多。

情节就是这么个简单的情节,事儿也就是这么个事儿,小说里面也没有简介里更吸引人,简介里的文字没有什么倾向性,看完书的我再来看里面的主要人物,如果介绍给大家,就会带有一定"丑化"(也是事实)的倾向。

因为篇幅的关系,来一个简单的版本,以方便大家知道有这么四个人:女主角海斯特·白兰嫁给了医生罗杰·齐灵渥斯,在移居北美殖民地的途中她以为丈夫死了,于是跟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生下了女儿小珠儿,这件事触怒了清教徒社会,她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后来化名成齐灵渥斯的丈夫认出了她,听说此事怒火中烧,在生病的牧师身边想揪出这事情的真相,牧师也在罪与罚中苦苦挣扎。

齐灵渥斯自始至终又老又丑又邪恶,他做过唯一一件向善但并不合理的事就是死后把遗产给了白兰的女儿小珠儿;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虽然是忍受着内心的煎熬,有些许让人怜悯的成分,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我不相信他只有白兰一个女人,而明知道什么后果,还陷白兰进入这样的境地,就别扯什么爱情了;看似最神圣美好不可亵渎的就是女主白兰,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她的呢?最开始是她对待女儿的态度,她有非常垃圾的教育观,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反反复复,我不相信这个女人可以教育出好孩子,进而不相信她的无暇。她为什么嫁给年老的齐灵渥斯?一个英国没落贵族,遇到年老有钱的医生,您说呢?(前任有钱,情人有色,跟我说什么爱情?);小珠儿,在塑造这个孩子的时候,感觉霍桑就没想好,她身上有特别含混的东西,有点想把她作为宗教里天使一类的象征,但又觉得是没想明白就下笔了。

除去这些人身上没有吸引人的特质外,还有一点让我对他们产生不了情感的是这些人物的虚伪,他们像是一个个工具人,说出的话做出的事让人觉得虚伪又做作。十八、十九两章,牧师见到自己的亲生女儿小珠儿,本来是温馨的场面,看得我直辣眼睛,很多段落都是略读的。

有人说在故事里看到了忠贞的爱情,我没看到忠贞的爱情、也没看到悲壮的故事,因为在一开始我就不相信里面的工具人。如果说霍桑是有意为之,仅仅把他们当作那个时代清教徒中的某种象征倒还说得过去。而且什么心理分析、潜意识想象的成分也不行,人物对自己不真诚,所做的分析会真诚吗?

要说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和优点,就是对清教徒的揭露,看看这一个个虚伪做作的人,就觉得清教徒确实不咋样,当然这也是人性,那就算揭露了人性吧。可能很多内容要结合那个时代和宗教背景,但我对此没啥兴趣了,不值得。据说霍桑也是清教徒,他看不惯清教徒里面的一些不正作风,所以在《红字》里也批判了这些,对这一点我是很钦佩的。

总得来说,霍桑的《红字》没有梅尔维尔的《白鲸》好,他在这本书里展现的才气也不如梅尔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