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梅尔维尔的《白鲸》后,又读了埃德加·爱伦·坡的《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因为看到博尔赫斯说梅尔维尔在写《白鲸》前当然读过这本书,这两本书都是关于白颜色的噩梦。
出于想要看看这两本书究竟有没有那么密切联系的心理,读起了爱伦·坡这部唯一的长篇小说。它没有《白鲸》那么长,故事更精巧、紧凑,当然也有着历险记应有的悬念和刺激。
故事同样是从以捕鲸盛名的南塔克特岛开始,主角阿瑟·戈登·皮姆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他有父亲、母亲,还有准备将遗产留给他的外祖父。他在上专科学校时,跟一位船长的儿子奥古斯塔斯成为了朋友。
一直到奥古斯塔斯第一次带他出海,我们的主角没有出过海,但对大海有着强烈的欲望。这次发生在夜间的海上航行,尽管短暂,却差点要了他们的命,捡回一条命的主角不仅没有放弃对大海的欲望,反而更加强烈地感到对航海者冒险生活的渴望。
后来奥古斯塔斯要跟随他父亲的捕鲸船出海,阿瑟·戈登·皮姆也非常想去,但遭到家人反对,于是两个少年偷偷筹划,将主角藏在船上不为人知的地方,等船驶出很远无法返航的时候,他再出来。
由此,这次险象环生的海上冒险正式开始。
这个历险故事精彩到什么程度呢,明明看到故事简介上写着"船员哗变、船被暴风雨打翻、遇上满是死尸的幽灵船……"觉得每件事都发展地那么不可思议,有些怀疑这是不是噱头,但即便知道是这么不可思议,看书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所言不虚,情况比这惊险刺激上好几倍。
爱伦·坡号称侦探小说的鼻祖,这部小说完全展现了他写推理小说的才能,很多细节的展现都像是在看推理小说。主角身上就赋予了这种洞察力、逻辑能力和对世界广泛的认知,我们知道这背后是爱伦·坡的功劳,正因为他的博学,才让这个故事更好看。这部小说可以在某些方面补充《白鲸》所未展现的海上冒险之旅。
经历过各种跌宕的险境,目睹过好友奥古斯塔斯不幸惨死,主角和另一个幸存者终于得到了救援,在故事后三分之一处,读者的心情随着"救援"稍微得到平复,万万没想到他在救援船上居然又开启了另一段冒险——他没有回南塔克特,而是一路南下想去南极大陆寻找人类未曾涉足的地方。
那是另一番惨绝人寰的冒险,说实话,我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都不明白,阿瑟·戈登·皮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在海上几番经历生死,心理遭受的恐惧远非常人所能想象,最终还要跟着船南下,为什么?他的家人还在等着他,朋友的去世也不能让他消退旅行和探险的热情。
我明知道这是历险记,但还是忍不住以常人之心去揣度,之所以这么想,是一种时间上的错位,也是时代的错位,其实它反映的是19世纪美国文学中比较常见的美国精神。
我在另外一本书中找了的答案:美国就是这样一个由旅行者、探险者发现以及由殖民主义者和移民建立起来的国度,所以旅行文学在美国文学史上占了很大的比重。在美国19世纪的经典文学中,作家都偏爱将主人公置于海上和陆上的旅途中,这种旅途对他们来说,是探索自己的身份、追求人生的梦想或者逃避人生的困厄。
弗洛伊德也说:“旅行最大的快乐就是满足早年的渴望,这种渴望是根深蒂固的,它是指儿童对于家庭的不满。当一个人看到大海、穿过大海,并且见到那些在渴望中被认为是遥不可及的城市和陆地的时候,那么他就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做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从这个角度去看,我理解了阿瑟·戈登·皮姆对于家庭的"反叛",虽然书上没有详细描述他跟家人的关系,但似乎也能让人联想出一种疏离,甚至不满。他要的东西,家庭给不了,所以他要去海上实现自我价值。如同《白鲸》中的以实玛利说:“捕鲸生涯便是我的耶鲁学院和我的哈佛大学。”
第二段向南极寻找新大陆的冒险则是"美国梦"的化身,"美国不是一个失而复得的乐园,它就是一个原始的乐园,一个新世界的起点,人类的第二次机会。"正是由于美国人这样的传统观念,要去建立新的伊甸园,所以主角即便是个孩子,依然毅然决然踏上寻找新大陆的旅程,这也算是阿瑟·戈登·皮姆从自我价值实现到追寻更广大梦想的一次升华。
其实我早应该做此联想,在写到土著和白色噩梦的时候,但是关于白色的噩梦,爱伦·坡写得非常隐晦,对我来说是玄妙、难以理解的。整部小说都是可读性非常强的故事,但在最后却留下了悬念。博尔赫斯认为前面的情节没什么值得记住的东西,他探讨过几次关于这个奇特的白色噩梦。而我理解力有限,可能更喜欢前半段的故事。
通过《白鲸》和《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我感受到了海上航行的魅力,现实中我无法直面夜晚海上阒寂空旷的恐惧,仿佛整颗心都被吞噬,但是在书中可以有一番别样的体验,人或许多多少少有渴望大海的天性,所以读海上航行的故事,才会心潮澎湃吧。
参考资料:爱伦·坡《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 梅尔维尔《白鲸》 田俊武《美国19世纪经典文学中的旅行叙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