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本书最长、据说也是最难读的一章,经历了十四章的难读,心中早有了预设,然而这预设究竟准不准?看完这一章的我也不卖关子了,与我想象中的难读不太一样。有一种难读是你认识里面的每一个字,但是连起来的句子或段落根本不知道在讲述些什么,有时是深奥,如斯蒂芬阐述的一些观点,有时是混乱或差错,造成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明明读过却不记得。这一章的难读不是这样,它不会造成表面上理解的障碍,难读的地方在于想像评论家那样想闹清楚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幻觉,以及它背后的意义。从本书第一章我们就有体会,即便是你不理解背后的含义,也不妨碍读《尤利西斯》,所以这一章对普通读者来说并不格外难读。
本章单独拎出来就是一部舞台剧的剧本,戏剧的形式在这一章有个明显的好处,能让读者很容易区分出是谁说了哪些话、做出哪些动作。开始的背景是在通向红灯区的马博特街口,承接上一章斯蒂芬和医学院学生以及布卢姆喝醉酒的情节。斯蒂芬和林奇先出现在巷子里,他们同两个英国士兵卡尔和康普顿擦身而过,士兵康普顿戏称斯蒂芬为牧师,因为他身穿黑服戴礼帽,而今日的布卢姆也是穿着一身黑色的丧服。一个上了年纪的妓院老鸨从门口龇出饥饿的龅牙,招徕他们,见斯蒂芬没接她的茬,便嘲笑说三一学院的医科学生一个子儿也不称。斯蒂芬确实是来找妓女的,他说"咱们找无情的美女乔治娜·约翰逊去,走向年少时曾赐予我快乐的女神。"
布卢姆出场,他气喘吁吁地追赶斯蒂芬,顺路从奥尔豪森猪肉店里买了一包猪脚和一包冷羊蹄。两个骑车人差点与他相撞,电车差点轧着他,后来十三章中出现的两个小男孩,杰基·卡弗里被汤米·卡弗里追逐着奔来,同他撞了个满怀,布卢姆心想可得当心扒手。这些意外事故应该是现实中的事,但接下来肯定就不是现实了,开始进入布卢姆的幻想,因为他死去的父亲鲁道尔夫和其他现在不可能出现的人出现了。父亲指责他存不住钱,跟异教徒醉鬼们混在一起。他的妈妈艾琳·布卢姆也出现了,还有摩莉,他想起未取摩莉的香橙花洗剂,这时肥皂出现,后面还有烟环、海鸥、钟声等物,它们各自也有自己的对白,不多,就那么一小撮。幻想中的人物出现不足为奇,物件的出现真的很妙。就像是擦亮了阿拉丁神灯,周围空气凝滞,你知道自己进入了一个幻境。
上了年纪的老鸨拽住布卢姆的袖子,说一个处女十先令。这个小场景应该不是幻觉,这一章中很多都是现实场景和幻觉的穿插。海滩少女格蒂·麦克道维尔指控布卢姆看了自己的衬裤,干了下流事。布林太太也出现指责他是流氓,布卢姆想跟布林太太再续前缘,却被布林太太嘲笑。布卢姆用回忆勾起了布林太太的回忆,就在他们关系更进一步时,布卢姆想到"当年,你对我意味着一切。女人哪,快要把我毁灭啦!"他之前唱的是摩莉演唱的一首歌曲,这里想着的"女人"很可能是指摩莉,所以乔西·鲍威尔又恢复成了布林太太,布卢姆也拒绝吻她。这些应是幻觉。有人说哪些是幻觉,哪些是真实,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觉得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做研究没有必要刻意探求,真实也好,幻觉也罢,一条条说出来略显无趣,当你看的时候脑海里会自动蹦出来,哦,这是真实,这是幻觉,这,是似真似幻。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明白为什么纳博科夫说这一章看作是乔伊斯的幻觉,一开始我对这个观点并不认同,我不认为一个作家会在出现幻觉时写出这样的作品,现在发现我的思路错了,“看作是"并不等于"是”。纳博科夫早已列出了他的观点,他说:"把这一章看作是醉酒后的反应或者是布卢姆的下意识中的欲望也是不可能的,原因有二:1.布卢姆完全清醒而且当时并无性欲。2.布卢姆不可能知道在本章中作为幻象出现的一系列的事件、人物和事实。他提议把十二章看作是作者的幻觉。"斯蒂芬出现时,西茜·卡弗里和伊迪·博德曼也出现在这个巷子里,斯蒂芬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名字,格蒂出现在这里,布卢姆也不知道她的名字。知道真相的人只有一个,就是这些人物的设计者乔伊斯。这就是为什么"看作是乔伊斯的幻觉"说得通。
布卢姆碰到招徕客人的妓女,觉得寻找斯蒂芬简直就像是在追野鹅。(斯蒂芬本来就是野鹅哈哈)乌七八糟的妓院。为什么他要追踪斯蒂芬?某种意义上是在负一个父亲的责任,他觉得斯蒂芬是那帮人中最像个样的,如今却和他们厮混在一起。这时巡警出现,开始对布卢姆进行审讯,一开始是他把羊蹄丢给那条狗加里欧文,被看成是在随地小便,然后被演化成彻底的幻觉,或者说是现实版的夸张。巡警问他姓名和地址,布卢姆搬出了牙科医生布卢姆和另一个布卢姆。让他报自己的职业或行当。他说耍笔杆子的,幻觉中博福伊作为证人说了布卢姆的坏话。所有人都在指责他,控告他,只有杰·杰·奥莫洛伊帮他说了几句好话。布卢姆在众人眼里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人,这是他的谷底。虽然陪审团的场景是幻觉,但是在现实中,布卢姆也是遭受了这样的待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后来布卢姆遇到了年轻的妓女佐伊,佐伊拿走了他身上母亲留给他的吉祥物土豆。这时他的幻想由衰转盛,他幻想自己成了都柏林市长,后来还成了爱尔兰国王。“朕的臣民们,我今天就与前妻离婚,迎娶夜之光辉塞勒涅公主为妻。”"朕以布卢姆的名义发誓,不久你们就将进入未来的新爱尔兰的金都新布卢姆撒冷。"众人成了赞美他的人,在这里穿胶布雨衣的人出现了,他说:"他的话,你们一句也别信。"国王布卢姆下令打死他。后来他又被人指控,受到挫折,这时穆里根也出现了,说布卢姆博士是个变态的阴阳人。其他医科学生也说他的犹太气味显著,布卢姆先生是新型阴性男人的最佳典型。布卢姆再一次赤裸裸地被人嫌恶。
佐伊带布卢姆找到了斯蒂芬,陪同斯蒂芬和林奇的还有另外两个妓女基蒂·里凯茨和弗洛莉·塔尔博特。斯蒂芬掉过身去,瞥见了布卢姆,从这里不好懂了,关于妖怪、世界末日、以利亚的幻想出现,主题有一些混乱。后来妓院老鸨,大块头的贝拉·科恩走了进来,这个老鸨对应着《奥德赛》中的妖女刻尔吉,她的法力能驯服豺狼虎豹,也能将人变成猪。在幻想中老鸨贝拉·科恩和布卢姆互换了性别,贝拉变成男的,并改称贝洛,布卢姆变成了女的。贝洛对"她"进行了一系列带有猥亵意味的虐待,布卢姆受到深深的凌辱。米莉也出现,说"天哪!这是爹爹啊。可是,哦,爹爹,你怎么苍老成这个样子啦!"此后贝拉·科恩和布卢姆恢复了原来的性别。贝拉·科恩羞辱布卢姆说他阳痿,布卢姆反嘴:"我瞧见你的情人啦:窑子老板!贩卖梅毒和后淋症的!"布卢姆从佐伊手里要回了他的吉祥物土豆。前文中出现过佐伊的姓名,佐伊·希金斯,佐伊是希腊文"生命"的音译,希金斯是布卢姆母亲婚前的姓,似乎别有用意。
斯蒂芬想要挥霍掉他的钱,布卢姆说要帮他管钱,后面还管束他的行为举止,俨然一位父亲。斯蒂芬的母亲和穆里根出场,斯蒂芬母亲呼出一股湿灰的气味,穆里根还重复着上午的说法"金赤这小狗杀了那母狗婆娘。""害死母亲"这件事一直萦绕在斯蒂芬心头,斯蒂芬诘问她:母亲,他们说是我杀死你的,那家伙亵渎了你的记忆。是癌症害死你的,不是我。这是命运。他想从母亲口中得到救赎的答案,母亲依然劝他祷告,说祷告是万能的。斯蒂芬怒不可遏地说狗屎,布卢姆问怎么了。斯蒂芬说:天哪,没什么!理智的想象!对我来说:要么得到一切,要么一无所有。我不侍奉。这里矛盾激化,醉酒后的斯蒂芬双手举起梣木杖,把枝形吊灯击碎。
这件事发生后几个人的态度也能看出各自心态,布卢姆说"住手",林奇说"喂!别这样!不要胡闹!"贝拉叫"警察!"斯蒂芬走的时候丢掉了梣木杖,布卢姆抓起斯蒂芬的梣木杖。贝拉拽住布卢姆要他赔钱,布卢姆讨价还价,最后往桌子上丢了一枚先令,然后说:这是灯罩钱。
斯蒂芬离开妓院后来到街上,又惹了麻烦,他跟西茜·卡弗里搭话,那两个英国士兵卡尔和康普顿说"这家伙羞辱你来着吗?"后来他们又断定他在羞辱自己的国王爱德华七世。布卢姆追上斯蒂芬,看到这场景为他打圆场,对士兵们说他自己都不晓得在说些什么,喝得有点过了头。我了解他,他是个有身份的人,一位诗人,不会有什么事。布卢姆处事的得体再一次体现。布卢姆把他的梣木杖还给他,斯蒂芬说"不要手杖,要理性。这是一次纯粹理性的筵席。"梣木手杖肯定有什么象征意义,在第三章的解读中,从《哈姆莱特》中得知,穿草鞋、持手杖、戴贝壳帽是朝圣者的装束。这里难道是指感性和理性的对立?布卢姆维护了斯蒂芬,在本章最后,布卢姆忽紧忽松地握着梣木手杖,弯下腰去俯视斯蒂芬的脸和身姿,在幻觉中浮现出了他死去的儿子鲁迪的身影。布卢姆和斯蒂芬的接触并不多,但就在这为数不多的接触中却透露出一种深情,我明白那就是父亲对儿子的感情。
通过对内容的梳理,我发现纳博科夫把这一章分为五幕剧是可行的,尽管在初读的时候可能更庞杂一点,界限也不是那么明确。不得不说这一章单独拿出来也是个挺好的剧本,都有点期待看到这样的舞台剧,有时有种在看《哈姆莱特》的错觉。第二部《尤利西斯的漂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