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尤利西斯18 | 摩莉的意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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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尤利西斯18 | 摩莉的意识流

《读尤利西斯17 | 主人与客人》


最后一章是玛莉恩·布卢姆太太的意识流,还是管她叫摩莉吧,这两个字更能体现她的风情。上一章结尾,布卢姆躺在床上以婴儿回到子宫内的姿势睡着了,睡前他有选择性地告诉了摩莉白天发生的事,最后还嘱咐摩莉第二天带两个鸡蛋的早餐送到他的床头去,这要求极少发生,摩莉睡不着了,头脑里开始不住地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全章没有用一处标点符号,不知道原文有没有空格,感谢译者已经用空格给我们断了句,降低了阅读难度,另外,出现"他"、"她"的时候,注释里也逐一说明了所指代的人。我有做一个小小的试验,不看注释,能不能分清楚摩莉意识流中出现的人称代词?结果是可以,除了有几处不甚明确,只要能够顺下来,每件事对应的人物所指都是确定的,说明这一章尽管没有标点,却不难理解。得益于摩莉这个角色文化水平不高,在有高中学历的布卢姆之下,如果换成斯蒂芬的意识流,且不加标点,不知有多折磨人了。

摩莉在下午四点钟左右刚刚和博伊兰温存,她是个出轨的女人,布卢姆知道她出轨的事,所以才在回家之后提出了让她第二天端来早餐的要求,他可以对出轨这件事既往不咎,但是要享有一个丈夫在家里的权利。尽管摩莉嫌弃自己的丈夫,甚至到了不忠且没有愧疚的地步,但在吃醋这件事上和陷入爱情的女人没两样。她曾经看到过布卢姆在家里写信,并用吸墨纸把它盖住,出于女人的直觉和对男人的了解,她觉得是写给某个女人的,那个女人必定认为他是个冤大头。布卢姆和玛莎通信的事从未向摩莉提及,但是整件事早已在摩莉的脑海里有了雏形。最后摩莉还想:"他究竟跟谁干着这名堂或是老早就相好了,我一点也不在乎,尽管我还是想弄清楚。"如果布卢姆真的做了对她不忠的事,两个人的不忠就会相抵,这无疑也是一种歉疚吧。

布卢姆曾送给他们的女仆玛丽一副袜带,摩莉知道后当即限她一星期后卷铺盖走人,她看不得别的女人在布卢姆面前晃荡,并称这些女人是肮脏无耻满嘴瞎话的女人,只有这样说,才能把对她们的嫌弃嫁接到布卢姆身上,为了让女仆离开,她觉得索性不要女仆的好,自个儿收拾屋子更麻利,就是做饭倒垃圾可够讨厌的。摩莉其实是个"小姐身丫鬟命"的人,她一心向往着好的生活,想有仆人服侍自己,并且在这种自命不凡下,在生活中极其放荡、邋遢。

摩莉的思绪主要围绕着几个男人,这些男人的名单在上一章中布卢姆已经给我们列了出来,那些摩莉的求爱者,"假定马尔维是那一连串当中的头一个,接着是彭罗斯、巴特尔·达西、古德温教授……"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马尔维还真是头一个!不过对这些男人所着的笔墨都不如对布卢姆和博伊兰多,毕竟这两人一个是她眼下的情人,一个是她眼下的丈夫。她反反复复想跟他们之间的事,有些男人,摩莉觉得跟他的事情布卢姆未必知晓,但就像她了解布卢姆和女人之间的事一样,布卢姆对她的男人也了若指掌。

摩莉回忆了她和布卢姆恋爱时的场景,因为布卢姆提到白天遇见过婚前叫做乔西·鲍威尔的布林太太,布卢姆婚前曾和乔西搞过暧昧,摩莉就想起他们暧昧的事,不过布卢姆的感情最终转向了摩莉,于是摩莉就想法子叫乔西眼红,"我经常告诉她不少我们之间的事儿,不是全部,只是刚刚够让她流口水。"后来乔西嫁给了布林,摩莉知道她现在的状态不那么称心,被她那位半疯不傻的丈夫拖累,一副精疲力尽的样子。相比之下,布卢姆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比那个男人要强得多。想到年轻时的布卢姆,相貌英俊,模仿着拜伦勋爵的派头,为人彬彬有礼,那种对布卢姆的不满和嫌弃,才会呈波浪线的一段缓和下来。

摩莉不止一次提到过布卢姆没能让她过上好的生活,不但称自己作为女人衣服少得可怜,还嫌弃布卢姆没能让她坐过头等车厢,总是到处搬家,在物质上布卢姆可不是个好丈夫。性生活就更不用说了,布卢姆没办法满足她,以至于她找上了年富力强的博伊兰。他们之间还有没有爱情呢?摩莉本人的想法是"我们俩已经没有爱情啦,早就消失啦。"从她的意识流中也读出了已经没有爱情的意味,与其追问爱情,不如说像是老夫老妻的平淡,两个人都对对方非常熟悉啦,再怎么嫌弃也是自己的人。

在这里我要插一段摩莉回忆自己以前的情人和初恋,一个是她在直布罗陀时代的情人加德纳陆军中尉,一个是她的初恋马尔维海军中尉,我曾怀疑这两人其实是一个人,但从头衔来看并不是,回忆直布罗陀时代的事也是摩莉意识流中的主要内容。摩莉说布卢姆从来也不像加德纳那么会拥抱,并在回忆到加德纳的时候说:"他穿上那身土黄色军服可帅啦……他叫我作我的爱尔兰美人儿。"我想这份美好的记忆只能存在于记忆里了,加德纳在战争中死于伤寒,永远不复存在,即便活着也不再是年少模样。至于初恋马尔维亦是如此,后来下落不明,摩莉幻想着如果他回来,自己还能跟他搞到一起,不顾彼此是否结婚。与这些白月光一比,布卢姆在摩莉眼中更什么也不是。她曾经喜欢的男人,英俊、勇猛,皆是军人,而布卢姆胆小、懦弱,忍字当头。

摩莉究竟为何要嫁给他呢?最主要的原因,摩莉在意识流中也给我们透露了,就是她母亲也是位犹太人。一方面对摩莉来说,在犹太血统受歧视的爱尔兰,她只能"跌份儿"找同样是犹太人的布卢姆,据她自己说"我们订婚之前他对我母亲毫无所知,不然的话他是不会那么容易地把我搞到手。"但是在本章后半部分,她还说出了另外一方面的原因,对布卢姆来说,摩莉继承了她母亲身上犹太女人的容貌,这才在他们头回见面的那个晚上,两人站着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看了十来分钟。这其中有个隐蔽的原因,就是那个时候,摩莉是爱上他的,她喜欢他身上拜伦勋爵的派头,长得有点英俊,并且想尽办法哄她开心,这些皆成为他俩成婚的缘由。

再来说说博伊兰吧,摩莉对博伊兰的想法也是断断续续的,因为是意识流嘛,开始的时候她回想起当天办事儿的场景,他们喝完葡萄酒,吃罢肉罐头,觉得又快活又疲倦,就躺在床上沉沉地睡了,直到打雷把他们吵醒。此处正好交代了布卢姆回到家,从床上掸掉的那些包碎屑和罐头肉的来历,而这声雷也是布卢姆游荡在外时听到的那声雷。这种交互让我觉得摩莉潜意识中是想让丈夫知道自己做的事儿,因为对丈夫怨怼,所以希望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更在意自己,爱自己。这也是布卢姆给不了她的性生活的反面,于是才让她找上博伊兰"换了换口味"。

摩莉爱博伊兰吗?前半段说她是怎样期盼着博伊兰来,为了他梳妆打扮,而且博伊兰年轻又多金,她几次想到同一个问题,博伊兰究竟爱不爱自己。爱不爱自己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在三十四岁的年纪对男人还有没有吸引力。她对博伊兰有的并不是爱,而是对衰老的恐惧。这点在她开始幻想跟斯蒂芬的种种之后体现得更为明显。

后半段摩莉想起布卢姆跟她说的,想让晚上跟他回来的斯蒂芬·迪达勒斯教她意大利文,一开始她还表现出对斯蒂芬的嫌恶,后来想着想着,就幻想起这个年仅二十二岁,和自己死去的儿子一样大的小伙子爱上了自己。他可不是博伊兰那样粗鲁的年轻人,而是一位有文学修养的诗人。尽管他的父亲也曾调戏过自己,但这有什么关系。"我要把他弄得神魂颠倒,直到他在我底下差不多昏迷过去,然后他就写起我来啦,情人啦,情妇啦,而且是公开地,当他出名以后,所有的报纸都登出我们两人的照片,哦,可那时候我该拿他(博伊兰)怎么办呢?"当这个女人幻想起更年轻的小伙子,博伊兰都被抛之脑后。这个原本庸俗的女子,甚至想着要好好预习意大利文,让自己在他面前显得不那么无知。

正当我想着这本书该如何结尾——摩莉的种种念头都充满着对布卢姆的不利,她终于回想起了和布卢姆最快乐的时光,也是布卢姆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那天我们正躺在霍斯岬角的杜鹃花丛里,他穿的是一身灰色花呢衣裤,戴着那顶草帽,就在那天,我使得他向我求婚,嗯,起先我把自个儿嘴里的香籽糕往他嘴里递送了一丁点儿,那是个闰年,跟今年一样,嗯,十六年过去啦,我的天哪,那么长长的一个吻,我差点儿都没气儿啦,嗯,他说我是山里的一朵花儿,对啦,我们都是花儿,女人的身子,嗯,这是他这辈子所说的一句真话,还有那句今天太阳是为你照耀的,嗯,这么一来我才喜欢上了他。"纳博科夫在解析完这章后略带玩笑似地说了一句:"真的:这个早上布卢姆将在床上吃早餐。"我会心一笑,随着结尾摩莉那句"嗯,我愿意,嗯"我那四分五裂的心也终于聚在了一起。原来这就是《尤利西斯》的结尾,嗯,我愿意,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