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盖尔芒特家那边》结束于小普因收到盖尔芒特亲王夫人的邀请,怀疑请柬真假,于是前往盖尔芒特公爵家询问,遇到病重的斯万,此时的斯万再过几个月就要死了。在盖尔芒特家等待公爵回来的时候,小普在院子里瞭望好几所房间,又站在楼梯上等候,他说这将给他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他将看到一幅风景画,但不是透纳式的,而是有关道德方面的。因为太重要了,小普说过一会再来叙述。
这“过一会”就移到了第四卷《索多姆与戈摩尔》的开头。虽然小普有时候说非常严重的事有点儿言过其实,但这次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惊人秘密,因为这件事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以至于拖到现在,有了应有的位置和篇幅才下笔。这个秘密的入口,在题记中便能发现:女人拥有戈摩尔城;男人拥有索多姆城(阿尔弗雷德·德·维尼)。索多姆与戈摩尔,换一个更熟悉的译名,索多玛和蛾摩拉,这是《希伯来圣经》中两个充满“罪恶”的城市,第一次听说还是年少无知的时候看《索多玛120天》,永远忘不了被恶心到干呕的场景。索多玛是一座耽溺男色而淫乱,不避讳男性同性恋的城市,蛾摩拉则是女性。因而从“女人拥有戈摩尔城;男人拥有索多姆城”中便能嗅到一丝雄蜂与雄蜂、雌蜂与雌蜂之间相互吸引的气味。
说回到小普的偷窥,在府邸的顶楼,他曾设置了一个极为舒坦美妙的观察点,从那儿望去,通往布雷吉尼府宅的坡道一览无遗,山坡起伏不平,被弗雷古侯爵家那幢翻新的公馆呈玫瑰色的装饰小塔装饰得赏心悦目,一派意大利风格。小普的形容只是让我们觉得一个闲来无事、身体孱弱的公子哥找了一处舒坦的地方看看风景,顺便,看看人。此时还没有什么避讳的事,但是他放弃了那个观察点,守在了楼梯上。当环境嘈杂的时候,观察和偷窥并没有偷窥的意味,但是周围越安静,越是会放大自己的行为。他说好奇心壮了他的胆子,他索性下楼来到底楼的窗户,窗户大敞,窗叶半闭着。这样详细的描写,读者也跟着壮了胆子,屏息凝神,看看到底有什么秘密。
耳边清楚地传来裁缝絮比安准备出门的响动,只见夏吕斯男爵大腹便便、慢吞吞地穿过院子,他是去看望身体不适的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但进去几分钟后就从夫人家走出来了。德·夏吕斯先生以为无人看他,迎着阳光眯起眼睛,小普看到他和以往伪装的野蛮不同,此刻满脸和颜悦色,在他身上发现了一种深情的、温柔的东西。引出了从前提到的感受——他身上的神态、表情、微笑,恰恰酷似一位女人。
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夏吕斯男爵讨厌男子身上的女人气,而他自己也时时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不仅如此,有次盖尔芒特公爵夫人说道:“墨墨(指夏吕斯男爵)有一颗女人的心。”盖尔芒特公爵马上反驳:“您在胡说些什么呀,墨墨根本没有女人气,谁都不如他男子汉。”“可是我没有说他有女人气呀。”她觉得只要有人想碰他弟弟,就会尽力回护,而我觉得公爵可能在夏吕斯男爵身上看出了什么,但是又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什么,他回护的不过是自己作为兄长那颗骄傲的心,毕竟作为亲戚他也不愿背负世人的眼光。
再来看小普去夏吕斯男爵家找他,两人大吵一架,乘马车送小普回家的路上,也能发现一丝端倪,夏吕斯男爵伸出两个指头夹住小普的下巴,指头像是被吸住似的,犹豫了一下,就像理发师那样,沿着他的脸颊,一直摸到耳朵根。这些动作不仅体现出暧昧的氛围,还能看出夏吕斯男爵阴柔的一面,甚至让人觉得他不止一次对别人做出这样的动作,因为他对二人之间关系的掌控和这流畅的线条太过熟悉。
夏吕斯男爵和絮比安以前从未相遇过,此刻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絮比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男爵,像棵生了根的树。说快了就是电光火石之间目光的交错,说慢了就是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包含多重信息,他俩像是事先排练过的哑剧。其实我是不能明白什么一见钟情的,但是普鲁斯特的文字总是能说服你,令我相信那一刻有真实自然的东西,有美不胜收之处。夏吕斯男爵的媚眼秋波好似强烈地向絮比安提出同一问题,犹如贝多芬探询的短句,夏吕斯男爵和絮比安的目光美美就美在它们不欲达到某种目的。小普说他生平第一次看到男爵和絮比安表现出这种惊人之美,在彼此的眼睛里,浮现的不是苏黎世的蓝天,而是某一他尚不知其名的东方都市的熹微晨光。那不也正是透纳的风景画中提炼出来的美么,眼底的内容变成了氤氲的色彩,混合着毛绒绒的光。
在这传达过爱慕信息的深情对望后,絮比安当即决定立刻出门做活,他扭头张望了两三次才匆匆走到街上,男爵见他离开,气得浑身哆嗦,顾不了许多,撒腿去追他,过了几分钟,絮比安折回来了,身后跟着男爵。“瞧,我向您借火,可我发现自己忘了带烟。”“请进屋,您需要什么,都能满足。”
小普还不忘我们这些跟着吃瓜的群众,讲了讲周围偷窥的环境,迫不及待的顺着围墙绕过露天院子,进了铺子,那里与絮比安家只隔了一堵墙。这不是小普第一次偷窥了,如果你还记得第一卷中,他在凡德伊小姐窗前的那一幕,就能明白他此刻的“心(le)有(ci)余(bu)悸(pi)”。只不过那时的描述还是朦朦胧胧的,此刻则更清晰大胆了。
接下来是陈述一个既成事实,小普说那声音煞是可怖,若不是每次声响都伴随着一声高八度的呻吟,他准会以为有人在隔壁杀人,事毕,凶手和复活的受害者齐力洗清犯罪痕迹。后来他才知道,时间能像痛苦一样令人声嘶力竭乱喊乱叫的,那便是痛快,尤其是痛快中平添——比如平添某种恐惧,害怕怀上孩子。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比喻,而是一个“政治正确”的比喻,这个比喻让我意识到,同性之间的爱在当时是受到排挤的,他们本没有那样的恐惧,但是“爱情”,必会有那样的恐惧、害怕怀上孩子的恐惧。
事后,他们还谈了一会儿,絮比安以温存的口吻对男爵说:“留着漂亮的小胡子,多美呀!”“呸!多恶心哪!”男爵回了一句。这表达了他自始而终对自己同性恋的自我厌弃,这种厌弃是当时社会对同性恋的厌弃,让他无法直面自己“倒错”的性欲,他们处于诅咒的重负之下,不得不靠自欺欺人过日子,社会让他们清楚这种欲望可耻,而且会受到惩罚。从最早的处死、惨刑,再到后面的监禁和取消刑法制裁,从古至今从来都存在这一行为,但是他们的处境却是很艰难地走到一个相对包容的局面。夏吕斯男爵的行为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电影《美国丽人》,里面的一个男人非常害怕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也非常痛恨同性恋,但是他自己其实就是个同性恋。越是发怒越是在乎,越是隐藏越是暴露。不想说什么和谐社会的鸡汤了,总而言之,我们带着一双眼睛,偷窥了夏吕斯男爵的“秘密”。
其实我想说,这事儿罪恶的源头,不是索多姆,也不是戈摩尔,而是《旧约》,但是我怕有人给我传教、跟我杠,我杠不过,小字保命。